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收藏文章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

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坚决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稳定住房市场发展,经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议,现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三、将临潼区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特此通知。

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0日     

 

免责声明:本图文内容为西安购房网当地加盟运营商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网平台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联系平台删除,购房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购房网免费专车
购房网为西安置业者提供舒适看房,放心买房的一站式贴心服务,免费专车接送售楼处,带看楼盘,陪同讲解,提供真实可靠的楼盘分析,达成交易独享优惠。
电话预约免费看房车:
 
已有126人成功报名